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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sonzzs - 2014/2/3 22:08:0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合格标准和往年一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建设工程经济    
60    
1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均为78分    
均为130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专业工程

2.管理与实务    
建筑工程    
均为96分    
均为160分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

矿业工程

机电工程


二、各地要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各科目(类别)成绩进行复核,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要求逐项填写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14年2月15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4年1月26日
附件下载:
ry888 - 2014/2/4 10:24:00
和往年一样一样一样
tiger5004 - 2014/2/17 11:45:00
我第1年过了经济和法规,第2年过了管理,实务没过。请问第3年要全部重新考还是可以只考经济、法规和实务?
johnsonzzs - 2014/5/8 9:18:00
成绩两年有效,第3年要只考经济、法规和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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