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2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文件质监公字〔20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路、道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站(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监站,上海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天津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长江航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为满足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大建设、大发展对高素质监理人才的迫切需求,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和部职业资格中心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2. 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 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6. 工作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第二学历),第二学历获得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7. 工作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第二学历),第二学历获得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8. 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二、免考规定
参加2010年、2011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者,其合格科目可免考。三、考试报名
(一)考点设置。每个省(区、市)为一个考区,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考生可在本人所在单位、服务的监理项目或户籍所在地的考区报考。四、考试范围
本次考试大纲使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大纲(2012年版)》,于2012年5月中旬委托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五、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安排在2012年10月12日-14日,详见下表。10月12日(周五) | 10月13日(周六) | 10月14日(周日) | |||
下午 14:30-17:00 | 上午 9:00-11:30 | 下午 14:30-17:00 | 上午 9:00-11:30 | 下午 14:30-17:30 | |
公路 工程 | 监理理论 | 公路工程经济 | 合同管理 | 道路与桥梁 隧道工程 公路机电工程 | 综合考试 |
水运 工程 | 监理理论 | 水运工程经济 | 合同管理 | 港口工程 航道工程 水运机电工程 | 综合考试 |
六、考试合格证
报考者相应科目全部达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颁发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合格证与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等效。七、考试组织
(一)加强考试组织领导。部制定《2012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实施方案》和《2012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考务手册》(另发),请各考区严格遵照执行,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落实考试各项具体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八、联系方式
请各考区尽快确定考试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告知部质监局。电子信箱:JLXHYWB@163.com
附件:2012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主要节点时间表
项目 | 时间安排 |
网上报名时间 | 2012.8.1~2012.8.15 |
考生资格审核时间 | 2012.8.16~2012.8.29 |
考生资格公示时间 | 2012.8.30~2012.9.10 |
考生自助打印准考证时间 | 2012.9.21~2012.10.11 |
考试时间 | 2012.10.12~2012.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