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3t - 2010/11/26 10:22:00
汪峻,朱峻,黄焱,卞吴天,陶家盛,吉清 (南京工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 南京210007)·Ça°ýè¦bbs.3c3t.comËΩ³>ê2
中国监理制度实行已有20年了。我们从事监理工作都已多年,亲身体验到了我国监理制度的建立、推广、彷徨等各个阶段,也参加了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的考试,也看了、学习了很多关于监理的探讨文章。在此,我们不想多谈DBB、EPC、PM、PMC、CM、BOT、PPP等模式与监理的关系及结合运用,只想从基层监理工作者的角度出发,谈一谈对监理工作的一点感想。·Ça°ýè¦bbs.3c3t.comËΩ³>ê2
监理制度的引进是从使用世行贷款建造鲁布革水电站、京津唐高速公路工程开始的。在此之前,我国的建设模式是政府牵头由各相关单位出人组成指挥部,再由下属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由于指挥部与施工企业基本上是一体的,结果工程管理连形式上的执行也难以贯彻,造成建设质量低、工期长、投资失控的普遍现象。在与国外接触后发现,似乎在原有甲乙方之间加入一个无利害冲突、独立的第三方后,反而可以使管理行得下去了。于是从1988年我国开始引进监理制度,试点后,收到了预期效果,继而立法推广。监理制在我国试点、推广的早期时段,取得的效果是好的,可是,随着立法强制全面推行后,监理的作用开始下降,即便通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一系列法规作为监理的护身符,可监理的作用还是达不到最初的预期效果,这是为什么呢?我们根据十余年的现场监理经验得出以下几点原因:·Ça°ýè¦bbs.3c3t.comËΩ³>ê2
一是中国国情使然。在人们的心目中,大指挥部、大业主的意识根深蒂固。总认为工程建设没有领导直接关心不行,没有相关部门参与不行,管理工程建设的不是自己的人不行。为了体现领导的重视,为了照顾相关部门的利益,为了让老板看在眼里,那就得组成一个庞大的建设指挥部、业主项目部。有一个庞大的建设指挥部,项目部摆在那里,有哪么多人摆在那里,怎么可能不插手项目管理呢? 有一句名言说得好:“宁让一个蹩脚将军去指挥,也不能让两个优秀的将军同时指挥。”如此,监理在现场受制约太多,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Ça°ýè¦bbs.3c3t.comËΩ³>ê2
二是出发点不对。当初引入监理机制时,设想是开展“三控二管一协调"的全面管理,但是业主抓着“财权”不放,导致后来的监理工作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仅限于质量控制。我们曾亲历过业主在正式场合就直接表明“你们监理把好质量关就行了”的事情。而建设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只让监理单单控制质量怎么能够将建设项目管理好呢?·Ça°ýè¦bbs.3c3t.comËΩ³>ê2
三是责权利不统一。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明确规定了安全质量事故监理负连带责任。事实上,监理已经成为各方面推卸责任的对象,在某种程度上,监理已经成为责任的最大承担者。承担着原本由安全部门、质监部门承担的责任。只要事故一发生,监理受到的处罚往往最重,以此减轻其它监管部门的责任。曾经看过某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调查主管领导看见事故调查报告上未将监理列为事故责任主体,第一句话竟是“怎么可能? !”。只要一出事故,首先就是抓监理责任,这似乎已经成为惯例。负多大责任,就应有相当利益与权力,这是个常识。然而,监理责任如此之重,权力与利益却小得很。不少业主一个劲地打压监理费,一味地要省钱,造成有相当的监理合同是阴阳合同。其用于备案检查的是按阳合同(规定)报价的,而实际操作中的(阴)合同却是大打了折扣价格的。高风险低收益带来的后果就是人才流失,素质下降,建设项目监理力度自然跟着下降。由于利益的驱使,指挥部人员、业主项目部人员有与监理争权的普遍现象,只让监理成为流程形式上承担责任的一枚橡皮图章,也造成承包商往往不服监理管理或是绕过监理。重点工程、房地产项目往往又是存在时间节点的,因此停工令——这一监理最后最有效的权力手段是无法行使的。试想没有“刹车”的行驶怎么能保证安全?这就形成一种奇怪现象:责任重的监理无权,全权决定一切的业主不用负任何责任! 难怪近年来人才纷纷向业主方流走。笔者有不少曾经的同事跳槽去了业主项目部,过上了人浮于事的滋润日子。·Ça°ýè¦bbs.3c3t.comËΩ³>ê2
四是素质下降。监理早期进入门槛高,监理公司效益不错。随着监理推行面的扩大,很多权力部门、民间企业组建了监理公司。为了迅速扩充,抢占市场,对人员素质不加要求了,加上竞争日益激烈,业主压价,监理企业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监理人员又处于高风险低收益状态,导致人才大量流失,致使监理行业整体素质下降。带来的恶果是业主不信任监理。一边是刚刚见过几面的监理,一边是跟随自己多年的部下、员工。应该相信谁?答案肯定是自己人更值得信任。不受信任的监理怎么能管理好建设项目? ·Ça°ýè¦bbs.3c3t.comËΩ³>ê2
五是监理注册考试问题。为了提高监理进入门槛,国家设立了考试制度。应该说这对不拘一格选人才和保障从业人员素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笔者通过参加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等考试,感觉监理考试有些受程序的限制,有些为设卡而出题的意味。监理考试主要应考察程序控制,相对于注册建造师、交通部监理考试,缺少对施工操作熟悉的考核;相对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考试,缺少对宏观全过程全方位了解程度的考核。现实中存在考得好却做得不好的现象。·Ça°ýè¦bbs.3c3t.comËΩ³>ê2
那么,中国的监理究竟应该向何处去?现在的讨论结果是将监理由单纯的施工监理向全过程全方位拉升以恢复其本来面貌,将监理企业分为可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和施工管监理二个大级。但实际操作中,监理企业分成了综合类资质与单一资质,并没有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因此,监理要向何处去,就得考虑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需要监理究竟需要发挥什么样的作用。首先看国家大环境。随着政府部门服务化进程的推进,代建制必定成为主流。代建项目管理可以是监理发展的目标,但是目前代建服务的社会化不强,国有资产投资、政府拨款项目一般由国资控股的项目管理公司操作。这样的方式不利于社会进步,距离放开还需要时间。最佳的代建方式是社会化的代建服务,与半官方的监督监理相结合。这样,监理企业就有两个发展方向:一是社会化的代建项目管理,一是半官方合作的监督监理。对于私营业主投资而言,需要的是工程前期立项服务与设计施工阶段项目管理(或监理)。在我国,建设项目立项是发改委的职权,建设项目管理是建设部门的职权,因此,企业的前期立项服务与建设过程管理服务资质必然是分开的。有一部分原归发改委主管的监理企业会主攻立项服务,这一类咨询公司是私营投资业主必需的。在现阶段,设计施工阶段项目管理还是会由更受信任的业主项目部承担。随着目后社会竞争的激烈及向社会吸收众多游散资金发展趋势的增加,大业主会自感与监理职能重复造成成本增加,而形成小业主大监理,但这还需要一个比较长的发展和实践过程。因此监理公司应积极寻求与官方合作进行监理。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是终极目标,但在现阶段还不太可行。针对国情,国家、社会迫切需要的是对国家、社会、公共资源的有效监督管理,这么繁重的任务仅仅依靠政府是难以实现的,因为政府也在向小型化发展,所以,与官方合作搞社会的资源监控才是社会监理大施拳脚的舞台。此外,针对监理由业主出钱,业主招标决定,监理受制于业主,业主捏着监理费,监理不可能有独立性、公正性的弊端,我们设想的解决方案是,建设初期即由业主划拨出监理费,由质监站进行招标,监理对质监站和业主负责,承担半官方监督职责。随着监理费的充分保证,权力的落实,必定引起人才回流,监理素质必将得到提高。另外,监理应当主要采取不定时、不固定人员的巡视抽检工作方法。对于生产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最有效、最普遍采用的是抽检,样本不合格的将被判为批次的不合格,责令全面返工。索赔必然激发生产者的质量控制与资源节约欲望,可以避免朝夕相处带来的情面问题。监理执业资格考试,应当要求考生先通过造价师、建造师、结构工程师、建筑师等考试,然后加试监理概论、案例。这样整合起来的监理模式才是切实适合中国国情的监理模式。 (来源:《建设监理》2008年第9期)·Ça°ýè¦bbs.3c3t.comËΩ³>ê2
amoi1 - 2010/11/26 13:43:00
写的好·Ça°ýè¦bbs.3c3t.comËΩ³>ê2
XUYUANJIE - 2010/11/26 15:58:00
“监理执业资格考试,应当要求考生先通过造价师、建造师、结构工程师、建筑师等考试,然后加试监理概论、案例。这样整合起来的监理模式才是切实适合中国国情的监理模式。”·Ça°ýè¦bbs.3c3t.comËΩ³>ê2
太理想了吧,你能全考过去啊?!·Ça°ýè¦bbs.3c3t.comËΩ³>ê2
XUYUANJIE - 2010/11/26 16:00:00
“监理执业资格考试,应当要求考生先通过造价师、建造师、结构工程师、建筑师等考试,然后加试监理概论、案例。这样整合起来的监理模式才是切实适合中国国情的监理模式。”·Ça°ýè¦bbs.3c3t.comËΩ³>ê2
太理想了吧,你能全考过去啊?!照你们这个理论逻辑,监理工程师要懂经济、法律、管理、技术,那还要再考取律师证,经济师证,人力资源管理证等等·Ça°ýè¦bbs.3c3t.comËΩ³>ê2
dengxianfu - 2010/11/27 13:14:00
我们设想的解决方案是,建设初期即由业主划拨出监理费,由质监站进行招标,监理对质监站和业主负责,承担半官方监督职责。·Ça°ýè¦bbs.3c3t.comËΩ³>ê2
好想法!·Ça°ýè¦bbs.3c3t.comËΩ³>ê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