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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c2009 - 2010/11/5 8:57:00
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出台“六条禁令”,既是约束高速公路执法队员行为,让队员们感觉时时有“紧箍咒”、处处有“高压线”,更是时刻警醒队员,为广大队员系上“护身符”。   依法保障群众便捷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是高速公路执法队伍的神圣使命,严明高速公路执法纪律就显得格外重要。市交委主任滕宏伟在执法总队队伍作风专项教育整顿动员大会上强调:“完善考核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加强执法督察,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推行“六条禁令”,旨在严格队伍管理,牢固树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廉洁执法”理念,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交通综合执法质量。   及时推行“六条禁令”,切中要害,重在执行。“六条禁令”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铁的纪律,违反执法禁令者一律给予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对于个别未认清形势,理想信念不坚定的执法人员,一旦在执法过程中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者,“六条禁令”就真成了“紧箍咒”、“高压线”。俗话说“宽是害,严是爱”。对于违反“六条禁令”的行为给予及时处理,有效地杜绝部分执法人员存在的侥幸心理,促使执法队员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坚定综合执法改革的理想信念,保持勤于工作、勇于奉献、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同时,应当教育引导队员正确看待得与失、名与利,加强队史教育,促使执法队员牢固树立维护交通综合执法体制的大局观,以“正风气、讲道德、树形象”为要求,强化交通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打造现代服务意识、树立文明执法新形象。当每一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都自觉、主动地遵守“六条禁令”,从“要我遵守”转变为“我要遵守”时,“禁令”则不是我们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紧箍咒”,而是确保我们每一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遵章守纪的“护身符”。唯有如此,才能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人员行为,才能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交通行政执法形象,不断开创交通行政执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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