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领取2009年公路水运监理过渡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 |
[ 发布人:局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0/06/10 文章录入: ] |
各市、州交通质监站(局、处)、各有关监理单位及考生: 2009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过渡考试合格证已办理完毕,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于2010年6月22日~23日领取湖北考区考试合格证书。按照部质监总站统一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要求 (1)考生个人领取证书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禁止他人代领; (2)单位统一领取证书的,须开据人事部门介绍信(注明领取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获证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出具获证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准考件原件、领证人身份证原件; (3)获证人员中属于资格升级或增项的,同时向我局交回原资格证书原件。 二、证书领取地点 武汉市建设大道428号,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三、证书领取时间 2010年6月22、23日8:30~17:00。 四、证书费用 领取监理证书时,每本证书交纳工本费25元整。 五、其他 任何单位和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资格证书,如发生此类情况,可向我局申诉。 请各单位和相关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办理相关领证手续,领证手续不齐全一律不发放证书。 二0一0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