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谁设计、谁施工、谁负责”
9,h¡ÌÝäbbs.3c3t.comú½¸g;Ö国家计委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主任 曹长庆
9,h¡ÌÝäbbs.3c3t.comú½¸g;Ö 为确保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实行领导责任制非常必要。但光有领导责任制还不够,领导责任制应当与“谁设计、谁施工、谁负责”的责任制相结合,工程质量责任才能全面落实,工程质量才能有充分保证。
9,h¡ÌÝäbbs.3c3t.comú½¸g;Ö项目建设是一个过程,从立项到可研、设计、施工,再到竣工验收,时间有长有短,涉及方方面面。在众多环节中,设计和施工居于主导地位,尤其是设计,它对工程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而项目设计的优劣程度则取决于设计人员的水平和责任心,因此由设计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责任只能由设计者承担,其它任何人不能代替。在一些市场经济国家,即使建立了设计审核制度,由第三方审核后报政府批准,仍然实行“谁设计、谁施工、谁负责”,但凡出现设计质量事故,一律追究设计者的经济、法律责任。
9,h¡ÌÝäbbs.3c3t.comú½¸g;Ö 施工是将设计方案转为现实的过程。设计方案确定后,施工得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使用的原材料、设备进行检验,并根据项目现场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其技术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最终质量和使用价值。就施工质量而言,主要取决于施工者的技术素质和工作态度以及组织管理水平。在许多市场经济国家,项目单位虽然也聘请项目管理公司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以提高工程质量,但其工程质量总是只承担相应的责任,直接的、主要的责任仍然由施工者承担。
9,h¡ÌÝäbbs.3c3t.comú½¸g;Ö 应当指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和政府监督对工程质量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但是,这种作用是辅助性的,不可能代替设计和施工的主导作用。监理对设计中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可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以改进或优化设计方案,但这种修改不可能改变设计的整体水平,而且这些意见和建议只有被设计单位采纳才能发生作用。监理对施工质量起着监督作用,承担重要的监督职能,但是,这种监督只是一种外部约束,是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即使有旁站监理,也不能代替施工。监理的整改指令最终要通过施工单位落实,进而提高施工质量。政府监督是非经常性的,往往在工程建设一段时间后进行。在此之前,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可能已经发生,政府监督只能起补救作用;而且政府监督检查一般采取的方式是以点带面,不可能对所有项目进行监督;监督的内容也不仅仅是质量,还包括环保等其它内容。因此,工程质量的主要保障,只能在于高水平的设计和严格的施工管理。
9,h¡ÌÝäbbs.3c3t.comú½¸g;Ö 实行“谁设计、谁施工、谁负责”,至关重要的是要建立起利益约束机制。通过建立对项目参建单位的信誉评价制度和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使设计、施工质量与经济利益紧密挂钩。谁的工程质量好,其信誉就高,承揽的设计、施工任务就多,所获得的经济效益就大;相反,工程质量不好,在市场竞争中就无法生存,从而从经济动因上形成一种内在的质量约束机制。其次,要创造一个有利于优质工程承包单位的社会环境。对连续创出优质工程的单位要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作适当的宣传;对劣质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除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其在一定范围内承揽工程外,问题严重的还要加以曝光。第三,要实行专业责任保险制度。市场经济国家的一般做法是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专业责任保险,一旦发生设计或施工质量事故,由保险公司按规定予以赔偿。这种做法值得我们借鉴。第四,要实行严格的处罚制度,一方面要明确设计、施工单位对于责任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处罚和对资质等级的处理等;另一方面要明确当事人所承担责任,包括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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