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抽检做好监督抽检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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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9 来源:质监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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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抽检 做好监督抽检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质监公字〔200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路、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质监站: 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是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掌握全国公路工程整体质量状况,做好2008年上半年监督抽检数据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质量监督抽检 去年下半年公路工程质量状况统计分析显示,高速公路等部分抽检指标合格率有所降低,水泥材料抽检合格率下降明显,有关部门近期对个别地区建筑钢筋的质量抽检结果也不容乐观。同时,近年来的抽检数据情况反映,部分地区质量抽检样本数量不足,抽检覆盖面不均衡,不能全面准确客观反映公路工程的实际情况。为此,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应进一步加强监督抽检,掌握工程实体和原材料质量状况,从而有针对性督促从业单位加强质量控制。 二、做好监督抽检数据报送工作 上半年公路工程质量信息报送内容和方式按如下要求进行: (一)省级质监机构直接监督的在建(含交工验收)项目的质量监督情况。请登录总站网站(http://zjz.moc.gov.cn)后台“公路工程项目库”,按要求的填报格式录入数据库。 (二)地市级质监机构监督的在建(含交工验收)项目的质量监督情况。由省级质监机构汇总后,按固定表格(可从总站网站下载)以电子邮件报送。文本资料加盖省级质监机构公章后邮寄总站。 (三)本省(市、区)公路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内容应包括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监督基本情况、质量状况分析、存在问题、相关建议等内容,以电子邮件报送。文本资料加盖公章后邮寄总站。 (四)对水泥、沥青和钢筋三大材料的抽检,应覆盖不少于50%的高速公路项目、不少于10%的干线公路项目、不少于2%的农村公路项目,要覆盖主体工程重要结构物,且要抽取一定的样本量。水泥主要抽检指标:细度、胶砂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沥青主要抽检指标:针入度、延度、软化点;钢筋主要抽检拉伸、冷弯。 (五)报送工作请于2008年7月15日前完成,其中“2008年上半年公路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可在2008年7月20日前完成。请各省质量信息联络员根据《关于建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信息联络员制度的通知》(质监公字〔2007〕17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及时、准确的要求,督办完成报送工作。 三、同步报送监督抽检的部分原始数据 我站将同步运用“公路工程质量指数”进行质量状况统计分析,请各地在报送上半年质量监督抽检数据同时,将监督抽检的部分原始数据一并报送总站,具体要求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信息报送工作联系 联系人:翁优灵 电话:(010)65292703; 邮箱:wengyl@moc.gov.cn 邮编:100036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单位:交通部质监总站公路处。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地市级质监机构监督项目抽查汇总表 2.公路建设项目主要材料抽检结果汇总表 3.公路建设项目主要材料抽检结果明细表(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