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z8283 - 2007/7/25 10:45:00
关于领取2006年度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格证书的通知 |
关于领取2006年度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格证书的通知
2006年度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格证书即日起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证书发放方式由受理报名的各省直单位和市级质监站具体发放。各省直单位和市级质监站凭介绍信到省质监站统一领取。2、根据交通部质监总站要求,原有监理资格证书须必须将证书交回,请各省直单位和市级质监站立即收齐原有证书,统一到省质监站监理处上缴旧证换领新证,通过人员原持证情况见附表。
3、通过部证考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5元证书工本费到受理报名的各省直单位和市级质监站领取。
4、职称为助理工程师者,部证暂不发,待取得中级职称后由省质监站核实后再发。
5、领取时间:省站发放自2007年7月26日起8月8日止。6、根据交通部质监总站要求,证书一律由本人领取,任何单位和他人不得扣留证书,如发生此类事件,可向省质监站或总站申诉。总站申诉电话:010—65292703,glc@jtbzjz.net; 省质监站申诉电话:0371—68972181 , henanjianli@sina.com
hnjianli@163.com 河南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检测监督站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