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z8283 - 2007/6/27 9:48:00
关于开展“十一五”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巡礼系列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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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文件 交水发[2007]319号 2007年06月27日 |
| |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发表评论】 | | 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省(直辖市)交通厅(委),长江航务管理局: “十一五”期是长江水运建设发展的关键时期,在中央的关心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长江黄金水道的建设投入迅速增加、进程逐步加快、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社会关注度日益提高。为配合长江黄金水道建设,营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社会语境,我部决定开展“十一五”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巡礼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展示黄金水道成就,发挥水运资源优势,探索科学发展之路,树立交通行业形象。 二、活动总体安排 2007年结合“国家公益年”开展大型公益接力宣传行动;2008年奥运会之年开展中外记者走长江大型采访活动;2009年、2010年对长江黄金水道“总体推进方案”和“十一五”规划建设成就进行宣传,对“十一五”宣传活动进行总结提升。 三、组织机构 活动由我部主办,沿江七省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协办,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一)组委会。 主 任:宋德星 交通部水运司司长 副 主 任:曹德胜 交通部水运司副司长 柯林春 交通部体改法规司副司长 金义华 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任建华 交通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 徐文兴 交通部财务司副司长 胡江山 交通部公安局副局长 翟久刚 交通部海事局副局长 沈晓苏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王昌保 江苏省交通厅副厅长 宋卫平 安徽省交通厅厅长 许润龙 江西省交通厅副厅长 徐佑林 湖北省交通厅副厅长 邹和平 湖南省交通厅副厅长 何升平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张晓燕 四川省交通厅副厅长 常文祥 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 周世旺 中国交通报社社长 (二)秘书处。 秘 书 长:解曼莹 交通部水运司内河建设处处长 副秘书长:李占川 交通部体改法规司宣传处副处长 侯海强 交通部部直属机关-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姚金华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处长 司马华炜 江苏省港口管理局处长 周 明 安徽省交通厅巡视员 梁必康 江西省交通厅处长 胡小庄 湖北省交通厅处长 陈健强 湖南省航务局副局长 廖劲松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处长 冯文生 四川省交通厅规划处处长 乔新民 云南省航务管理局局长 胡利民 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委办公室副主任 郭青松 交通部水运司内河建设处副处长 张善波 交通部水运司内河建设处副调研员 郑 华 中国交通报社宣传策划部主任 李继刚 中国交通报社宣传策划部副主任 四、活动组织机构职责 组委会职责:负责重要事项的决策,制定活动纪律,审查实施方案,协调有关事项,指导、检查活动的实施。 秘书处职责: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检查活动实施情况,负责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完成组委会交办事项。 五、2007年大型公益接力宣传行动实施方案 “接力行动”计划于今年7月下旬在上海正式启动,以传递一支象征着七省二市合力建设长江黄金水道的接力瓶为视觉主线,从上海出发溯江而上经七省二市到云南。长航局组织开展与七省二市“接力行动”互动的沿江水上宣传活动。 “接力行动”在今年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上总结,接力瓶由我部收藏。 六、2007年大型公益接力宣传行动的工作安排 (一)请七省二市、长航局将本地区、本部门活动方案于6月25日之前报组委会秘书处。方案内容包括:活动的主题、形式、结构、路线等。要做到电视中有影,报纸上有文,网络上有事,电台里有声,地方宣传的材料汇集成电子文件在各地活动结束后报秘书处。组委会秘书处将及时收集总结沿江七省二市、长航局的活动情况,制作文画简报和影像短片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扩大宣传效果。 (二)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组委会将协同七省二市、长航局共同制定活动的应急方案。 (三)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交通报社联系地址:北京安外安华西里三区13楼107室(邮编:100011 ),联系电话:(010)65293967、64222618、64222621(传真) ,联系人:郑华,手机:13901229383,李继刚,手机:13801333905,电子信箱:2618@zgjtb.com。 我部水运司内河建设处联系方式:郭青松,手机:13699213979,张善波,手机:13601167994,传真:(010)65292653,电子邮箱:sys653@moc.gov.cn。 请各相关单位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十一五”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巡礼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水运 建设 宣传 通知 抄送: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西藏自治区交通厅,中国交通报社,部体法司、规划司、财务司、公安局、机 关-委、海事局。 交通部办公厅 2007年6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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