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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各省2010年公路水运检测工程师证领取通知汇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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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的省已开通发放2010年公路水运检测工程师证,请大家第一时间把最新消息发上来分享,有分享者均有金币奖励。
湖南省2010年7月份试验检测工程师过渡考试合格证发放工作的通知[url=http://www.hnjtzj.com/news/news293.htm]http://www.hnjtzj.com/news/news293.htm[/url]
云南省2010年7月份试验检测工程师过渡考试合格证等事项的通知
[url=http://www.ynzjz.com/Content.aspx?ContentId=518]http://www.ynzjz.com/Content.aspx?ContentId=518[/url]
甘肃省2010年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工程师合格证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url=http://www.gsjtzj.com/Article/ZhenWu/574.html]http://www.gsjtzj.com/Article/ZhenWu/574.html[/url]
广东考区2010年检测人员过渡考试检测工程师合格证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url=http://www.gdjtzj.gov.cn/zwgg/20101115103932293_1.shtml]http://www.gdjtzj.gov.cn/zwgg/20101115103932293_1.shtml[/url]
黑龙江2010年7月份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证书增项的通知
[url=http://www.hljglzhj.gov.cn/tongzhigonggao/document.2010-11-10.9995960759]http://www.hljglzhj.gov.cn/tongzhigonggao/document.2010-11-10.9995960759[/url]
本主题由 管理员 kiii 于 2010/12/29 8:38:26 执行 提升/下沉主题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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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质监局关于制发2010年7月份试验检测工程师过渡考试合格证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高速公路公司,省交通科研所,省交通监理公司,各试验检测机构,项目业主,设区市交通质监站(局)、厦门、泉州港口质监站:
2010年7月组织进行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已顺利结束,根据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关于领取2010年7月份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合格证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质监综函[2010]33号)要求,为保证我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顺利发放,现对制发过渡考试合格证书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发证书种类和条件
(一)过渡考试合格证:根据2010年7月份过渡考试新发证书人员名单(见质监总站网站),对考试成绩合格者,发放过渡考试合格证书。(此类人员无需上报)
(二)换发过渡考试合格证:持有2009年过渡考试合格证并取得2010年过渡考试有效单科成绩者,可换发新的过渡考试合格证书。
(三)证书增项:持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并取得2010年过渡考试的有效单科成绩者,可在原有证书上进行增项。
(四)“高工免基础”人员证书:取得2006、2007年试验检测考试或2009、2010年过渡考试的有效单科成绩并在2010年7月底前取得高工职称者,可申请发放过渡考试合格证书。
二、制发证具体要求
(一)未参加2010年度过渡考试且符合“高工免基础”条件的人员,需提交小2寸彩色免冠头像1张。
(二)换发过渡考试合格证时,需交回原过渡考试合格证,核发新合格证(证书号不变)。
(三)身份证号如有变更,需提交公安系统的变更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四)符合制发证的人员均须由报考单位统一上报,所有附件以正式文件和电子版(EXCEL格式制表)同时报送至我局人事教育部。(电子邮箱[email]fjjtzlpxzx@126.com[/email])
(五)证书办理上报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5日,逾期不予办理。联系人:杨建,联系电话:0591-87077681。
附件:1、换发过渡考试合格证书人员信息汇总表;
2、证书增项人员信息汇总表;
3、高工免基础人员信息汇总表;
4、信息变更人员汇总表
[url]http://www.fjjtzj.com/show.aspx?ID=553&cid=6[/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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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0年7月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等相关信息的通知

各试验检测机构及相关人员:
根据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总站的《关于领取2010年7月份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合格证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北京地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发证书种类和条件
(一)过渡考试合格证:根据2010年7月份过渡考试新发证书人员名单(见质监总站网站),对考试成绩合格者,发放过渡考试合格证书。
(二)换发过渡考试合格证:持有2009年过渡考试合格证并取得2010年过渡考试有效单科成绩者,可换发新的过渡考试合格证书。
(三)证书增项:持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并取得2010年过渡考试的有效单科成绩者,可在原有证书上进行增项。
(四)“高工免基础”人员证书:取得2006、2007年试验检测考试或2009、2010年过渡考试的有效单科成绩并在2010年7月底前取得高工职称者,可申请发放过渡考试合格证书。
二、制发证具体要求
(一)未参加2010年度过渡考试且符合“高工免基础”条件的人员,需提交小2寸彩色免冠头像1张。
(二)换发过渡考试合格证时,需交回原过渡考试合格证,核发新合格证(证书号不变)。
(三)身份证号如有变更,需提交公安系统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以及单位的证明材料。
三、时间要求
(一)换发过渡考试合格证及证书增项人员于2010年11月30日前将证书原件交到北京市道路工程监督站市场监督科,过期不予受理,名单见质监总站网站,省份为北京市。
(二)“高工免基础”人员于2010年11月30日前将身份证、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小2寸彩色免冠头像1张交到北京市道路工程监督站市场监督科,过期不予受理。
(三)身份证号如有变更,需提交公安系统的变更证明、身份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及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于2010年11月30日前交到北京市道路工程监督站市场监督科,过期不予受理。

如有问题,请与我站市场监督科联系:
联系人:张波徐亚娟  黄曌奕
电话:87502225-8118、8120、8861

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url]http://www.bjroad.com/newspage1.asp?zs_id=464[/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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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办理2010年检测工程师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质监总站质监综函[2010] 33号《关于领取2010年7月份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合格证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2010年考试检测工程师证书办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新办证人员:我局已经按照要求将新办证人员信息报总站,待总站下发到我局后,我局将下发到各市质监站。
     2、2006、2007年度取得检测工程师证书人员今年考试取得增项科目的,请填写《证书增项人员信息汇总表》连同本人检测工程师证书报市质监站汇总上报。
    3、2009年度取得检测工程师过渡考试合格证书人员今年考试取得增项科目的,请填写《换发过渡考试合格证书人员信息汇总表》连同本人检测工程师过渡考试合格证书报市质监站汇总上报。
    4、高工免基础人员补发证书:以前考试单科成绩合格并在2010年7月底前取得高工职称者,请填写《高工免基础人员信息汇总表》连同高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市站,市站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章并退回原件。
    5、请广大考生在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网站上([url]http://219.143.235.76/rwqss/index.html[/url])查看《关于公布2010年7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过渡考试取证名单的通知》、质监综函[2010] 33号《关于领取2010年7月份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合格证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核对本人考试成绩,下载所需填写的工作表格。
    各市质监站将上述材料及人员证书汇总后于2010年12月25日前报省局,逾期不予办理。
[url]http://www.jscd.gov.cn/art/2010/11/29/art_3766_517993.html[/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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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领取2010年7月份试验检测工程师过渡考试合格证
各省级交通质监机构:
2010年7月组织进行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已顺利结束,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实施方案»以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考试证书制发规定》,现对领取过渡考试合格证书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发证书种类和条件
  (一)过渡考试合格证:根据2010年7月份过渡考试新发证书人员名单(见质监总站网站),对考试成绩合格者,发放过渡考试合格证书。
  (二)换发过渡考试合格证:持有2009年过渡考试合格证并取得2010年过渡考试有效单科成绩者,可换发新的过渡考试合格证书。
  (三)证书增项:持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并取得2010年过渡考试的有效单科成绩者,可在原有证书上进行增项。
  (四)“高工免基础”人员证书:取得2006、2007年试验检测考试或2009、2010年过渡考试的有效单科成绩并在2010年7月底前取得高工职称者,可申请发放过渡考试合格证书。
    二、制发证具体要求
  (一)未参加2010年度过渡考试且符合“高工免基础”条件的人员,需提交小2寸彩色免冠头像1张。
  (二)换发过渡考试合格证时,需交回原过渡考试合格证,核发新合格证(证书号不变)。
  (三)身份证号如有变更,需提交公安系统的变更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省级质监机构的证明材料。
  (四)所有附件以正式文件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02写字楼412室
    邮    编:100088
    联 系 人:何东霞
    联系电话:010-62358975
    电子邮箱:[email]TICC.CN@163.com[/email]
    (五)证书办理上报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表1[1].过渡考试取证人员信息汇总表doc.doc
     表2[1].换发过渡考试合格证书人员信息汇总表doc.doc
     表3[1].证书增项人员信息汇总表doc.doc
     表4[1].高工免基础人员信息汇总表doc.doc
     附表5[1].信息变更人员汇总表doc.doc

     报省站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江西省2010年试验检测工程师通过名单.xls

[url]http://www.jxzjz.com/news_show.asp?id=434[/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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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你这个是什么意思啊,又不是证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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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没有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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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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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证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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