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针对农路建设点多、线长、面广、量大,管理力量和技术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海安在“六个一”建管模式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四项制度。 招投标制度。所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从设计、施工到监理一律实行公开招标。三级以上公路在市局建设处实施招标;四级公路由各镇负责,县交通部门做好监督工作;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全部进入县级招投标市场招标。 目标考核制。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强化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考核。 是通报处罚制。对出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如整改不到位,除追究责任、坚决清场以外,列入“黑名单”,今后3-5年内不得进入海安交通建设市场。 廉政合同制。廉政合同与施工合同、安全合同同时签订、同时生效,做到项目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廉政目标同步考核,努力打造廉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