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们那里怎么样,我们河北省就没想到,考过和没考过的一样,没证照样干,上边要求的也不严;而且省里还在组织自己的考试同样也发证和部里的一样,门槛还低不少助里工程师也混的了试验师,我看大家还是不报的好,没有用!!!前些天,我在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试验检测委员会网站上问他们<<试验检测证分省级和部级的吗>>他们居然给我删除了,可悲呀.他们的网站是[url=http://www.ticc.cn/]www.ticc.cn/[/url]

点击论坛,就ok.我又问他们管理员原文如下:版主你为何要删除我的贴子?<<试验检测证分省级和部级的吗?>>
我向您请教为何河北质检站还再组织省内试验人员考试的问题,你为何要删除我的贴子?他们是否违反交通部质检总站的规定,2007.8月3号---5号省级考试,并且还在发省级证,你怎么看此事,交通部质检总站从2005年,就不许各省自己组织省内试验人员考试了,大家请看2006年和2007年的通过名单吧,有师的和员的,请看网站[url=http://www.hebzjz.gov.cn/][color=#800080]www.hebzjz.gov.cn[/color][/url]...现行执行标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检测人员应当通过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考试,检测人员考试的组织实施由质监总站统一管理,肯请你给我们一个完全正确的回答好吗?[align=left][font=仿宋_GB2312][size=15pt]自2005年12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为《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的2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对试验检测管理作如下规定:[/size][/font][/align]
[align=left][font=仿宋_GB2312][size=15pt](一)自《检测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检测机构能力等级申报(含增项、换证)以及试验检测人员考试一律按《检测管理办法》进行。[/size][/font][/align]
[align=left][font=仿宋_GB2312][size=15pt](二)试验检测机构现有的资质证书在证书规定的有效期内仍有效,在有效期满时应按照《检测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进行《等级证书》评定。过渡期内试验检测机构新证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size][/font][/align]
[align=left][font=仿宋_GB2312][size=15pt](三)现有的检测人员资格证书至2007年11月30日2年内有效,到期后检测人员应重新参加考试。[/size][/font][/align]
[align=left][font=仿宋_GB2312][size=15pt]请各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遵照执行,做好各项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上脱节。实施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部质监总站反馈。[/size][/font][/al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