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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人社部发(2015)59号、交办安监(2015)143号文的出台会影响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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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考试,通考,理论上应该有证的和无证的区别对待才算合理,因为考过的人员换证目的是为了过渡,如果以考不过为作废标准,那就相当于无证人员,而这与出发点完全相悖。希望相关部门能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方案。但有一点很明确,为了满足市场需要,过渡阶段必为放水阶段,如果是有证无证相同对待,对于新考试人员,则必是一大喜讯,希望抓住本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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