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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部门的负责人(雇主)清楚的知道,无损检测的应用效果是由负责和执行无损检测人员的能力决定的,如果完成得不合适,可能完全无效甚至有害,雇主们更清楚地知道,这严重的后果责任是得由雇主自己来承担的。 "¯Ÿ¸´;YjÏibbs.3c3t.comýϨÏm.þ!
在现在中国的“国企”所有制下,什么责任、后果严重?不伤筋动骨的,没人怕,特别是容器厂的无损检测,更是不敢恭维。只有国外无损检测私有制化,才发生“严重的后果责任是得由雇主自己来承担”的(在中国就是无损检测私有化也还有个人情可以周旋回转的不是)。就是说中国的管理问题还是根源于“产权缺陷”的。¯Ÿ¸´;YjÏibbs.3c3t.comýϨÏm.þ!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31 11:39:14编辑过]¯Ÿ¸´;YjÏibbs.3c3t.comýϨÏm.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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