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办法的通知质监综字[2007]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第二十二条 检测人员证书有效期为5年。证书有效期内,检测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和时间由质监总站制定。
检测人员证书到期,发证部门应对其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及业绩信誉记录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在证书上签署核查意见并加盖印章。核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或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第12号)第五十条执行。检测人员在整改期间不得从事试验检测业务。 |
按以上规定,检测员和检测工程师证不会作废,截止目前包括公路监理工程师证在内的,已经过了5年,目前还没出台相应的继续教育规定。所以还会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