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粉煤灰烧失量(%)
试验取样方法及数量
^FÕ[`(8ZT°bbs.3c3t.comu0n³E.9 以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亦按一批论,粉煤灰的数量按干灰(含水率小于1%)的重量计算。
^FÕ[`(8ZT°bbs.3c3t.comu0n³E.9 散装灰取样——从不同部位取15份试样,每份试样1~3kg,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取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称为平均试样)。
^FÕ[`(8ZT°bbs.3c3t.comu0n³E.9 袋装灰取样——从每批中抽10袋,并从每袋中各取试样不少于1kg,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取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称为平均试样)。
^FÕ[`(8ZT°bbs.3c3t.comu0n³E.9 二、试验方法:按四分法取样, 准确称取1g试样,置于已灼烧恒重的瓷坩埚中,将盖斜置与坩埚上,防在高温炉内从低温开始逐渐升高温度,在950~1000℃以灼烧15~20min,取出坩埚,置于干燥器中冷至室温。称量,如此反复灼烧,直至恒重。
^FÕ[`(8ZT°bbs.3c3t.comu0n³E.9 三、计算:烧失量(%)S=(G1-G2)/G1*100
^FÕ[`(8ZT°bbs.3c3t.comu0n³E.9 G1烧前质量,G2烧后质量。
^FÕ[`(8ZT°bbs.3c3t.comu0n³E.9 四、粉煤灰必试项目试验结果评定标准
^FÕ[`(8ZT°bbs.3c3t.comu0n³E.9 评定依据《用于
水泥和
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91),其品质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烧失量(%)不大于
^FÕ[`(8ZT°bbs.3c3t.comu0n³E.9Ⅰ级5%
^FÕ[`(8ZT°bbs.3c3t.comu0n³E.9Ⅱ级8 %
^FÕ[`(8ZT°bbs.3c3t.comu0n³E.9Ⅲ级15%
^FÕ[`(8ZT°bbs.3c3t.comu0n³E.9[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19 17:45:28编辑过]^FÕ[`(8ZT°bbs.3c3t.comu0n³E.9
^FÕ[`(8ZT°bbs.3c3t.comu0n³E.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