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关于201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广西考区)检测员考试科目通过名单的公示》(参见交通厅网站9月8日的通知公告)中公示考试科目通过的考生,可携带本人证件身份证原件证领取合格证;代领人员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统一领取的,请持单位介绍信,并附上领证名单(加盖公章)。已持有证书的人员必须带旧证换领新证。
领证时间:自2013年01月23日起,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领证地址: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交通厅窗口,南宁市怡宾路6号。联系电话:0771-5595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