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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经济最后一题的讨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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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不给索赔都能解释的过去啊,出题的脑子进水了à#UÙ ÷¸Ã bbs.3c3t.com[ñPÇy¨2B
不给是按合同的优先次序解释,给是按清单量增加的推定变更à#UÙ ÷¸Ã bbs.3c3t.com[ñPÇy¨2B
大家认为如何,本人果断提出不予索赔à#UÙ ÷¸Ã bbs.3c3t.com[ñPÇy¨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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