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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雷氏夹试验结果数据修约的探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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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G E30-2005试验规程上有这样一段话:测量雷氏夹指针尖端间的距离C,精确至0.5mm。也就是要求读数是精确到0.5单位,而两次试验测得的试验结果平均值规范上没有明确是否按0.5单位修约,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按照前面读数的修约规则进行平均值的数据修约呢?也就是说平均值也应该按0.5单位进行修约。再就是有必要取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吗?我们这套表格上有取平均值这一栏,感觉有点不妥。各位同仁,欢迎参与讨论。P0 mkÍkÍ5=bbs.3c3t.comӰΣ_€?¤ÿ
最后编辑原来不是我 最后编辑于 2009-07-06 17: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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