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交通部监理、试验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日期:2008-4-22 17:16:20 来源:安徽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点击数:262
请通过2007年交通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尽快持相关证明,到省站综合科(2)领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需由本人持身份证领取,亦可请所属市级质监站(处)代领;升级或增项的需退还原有证书。
2、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员证书由本人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领取;亦可将身份证及个人委托书交单位代领。试验员增项的请尽快将证书交省站办理增项。
3、2007年之前取得监理工程师、试验人员资格尚未领证的请尽快领取。
4、领证时间:每周一全天。
自2008年4月28日至6月30日止,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领取的,将由所属单位统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