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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08-09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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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消除千个拥堵源 出处:南京日报 日期:2007年8月9日 |
一起小事故发生后,双方停在马路中间争执,用不了几分钟,后面积压的车辆就排成了长队……这是以前在城区道路上经常能看到的情景。7月1日起本市成立轻微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大力提倡轻微交通事故快速撤离现场,一个月内,服务中心受理了5688起轻微事故。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说,这就相当于路面上少了5688个“拥堵源”。 轻微事故45%选择自行撤离现场 7月1日,在市交管局协调下,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在宁经营的16家保险公司,在全省率先组建了轻微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实现轻微交通事故快速撤离现场、快速定责处理、快速保险理赔。一个月内,两处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共受理轻微交通事故机动车保险快速理赔5688起。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到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办理保险理赔手续的交通事故5331起,占总受理数的93.97%。 市交管局事故科民警应文光告诉记者,自行撤除事故现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正逐步为广大驾车人所熟知和接受。7月份,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月受理数已占轻微交通事故月发生量的48%。其中,受理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协商处理的占轻微交通事故月发生量的45%。 4703起事故不撤现场“等”来罚单 交管部门对于自行协商撤离的轻微事故当事人并不追究其导致事故的违法责任。但如果符合快速撤离的条件,即事故责任明显,仅造成2000元以下车辆损失且能够开动,并且无人员伤亡的事故,却不肯自行协商而是执意在路上等交警来处理,那么交警在判定事故责任的同时,还将对当事人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例如追尾、变道、打手机等,进行相应的记分、罚款处理。 据介绍,这样“敬酒不吃吃罚酒”的事故当事人还有不少。7月份共有4703起轻微事故的当事人由于没有自行协商撤离,在等来交警判定责任的时候,也同时“等”来了相应罚单。 轻微交通事故理赔酝酿拓展完善 从7月份两服务中心受理的轻微事故理赔案件来看,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5552起,占总受理数的97.61%。不过,市交管部门希望和保险公司沟通后,将“2000元车损”这一快速理赔的上限提高。 除此之外,随着业务量的持续上升,两服务中心几乎天天“爆棚”。尤其是位于大明路的“东方”服务中心因为离市中心较近,每天要接待近200起事故理赔。近400辆事故车,场内已经停不下。下一步交管部门计划在河西地区新增一个保险理赔服务点。 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还透露,根据交强险有关规定,被保险人无责任时,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虽然钱是由保险公司出,但无责的事故一方也必须陪着对方往返保险公司做材料。因此,很多轻微事故中,无责的一方当事人往往不愿意配合。据悉,目前厦门市已经实行了无责免赔。我市交管部门正和保险行业协会协商,希望仿效这一做法,推动轻微事故快速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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