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稳基层配合比设计的有关问题
“在水稳基层配合比设计中,规范要求强度特征值演算完成后,从中选择满足特征值演算要求的最小水泥剂量作为试验室配合比设计的水泥剂量。该水泥剂量应符合规定的水泥最小剂量要求。如果试验室配合比设计试验确定的水泥剂量小于该规定,则取规定的最小值作为试验室配合比设计的水泥剂量。另外,同一水泥剂量试件的平均强度不应超过规定的上限值,原因是强度过高会增加收缩裂缝的可能。”
例如:规范给出的路拌法中粒土和粗粒土的水泥最小剂量为4%,规定的水泥稳定土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的基层抗压强度标准是2.5-3.0MPa。我们在试验室进行配合比设计试验中,两个条件总是不能兼顾。常出现采用最小水泥剂量4%,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也大大超过了上限3.0MP
a。想请教各位,你们遇到这种情况,是怎样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