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对高素质监理人才的需求,保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交通部《关于组织2006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06]351号)决定于2006年10月27日—29日组织全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甘肃省交通厅成立了考试领导小组,并按照交通部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具体的组织工作实施细则,考试办公室设在甘肃省交通基建工程质监站,具体负责甘肃省资格考试的组织和管理等相关工作。现将报考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 10月27日(周五) | 10月28日(周六) | 10月29日(周日) | 下午 14:30-17:00 | 上午 9:00-11:30 | 下午 14:30-17:00 | 上午 9:00-11:30 | 下午 14:30-17:30 | 公路工程 | 监理理论 | 公路工程经济 | 合同管理 | 道路与桥梁 隧道工程 公路机电工程 | 综合考试 | 水运工程 | 监理理论 | 水运工程经济 | 合同管理 | 港口工程 航道工程 水运机电工程 | 综合考试 |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可在个人所在单位、服务的监理项目或户籍(以身份证上标明的住址为准)所在地报考,同时满足下列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良好,热爱监理工作。 (二)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 (四)报考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公路或水运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5年以上;报考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公路或水运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五)未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已参加了2004年、2005年考试,并至少有1科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符合第(一)、(三)、(四)项条件的可继续报名参加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必须登录交通部部质监总站网站(http://zjz.moc.gov.cn/),按规定如实、准确登录本人报考信息并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经本人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于8月20日至9月10日期间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监理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3张近期小二寸证件照片(需背书单位及姓名)等材料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甘肃省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查。报考材料通过审查的视为报考有效,准予报考。 四、报名及资料审查时间安排 (一)7月20日至9月10日为交通部质监总站网络报名时间。 (二)8月20日至9月10日为甘肃考区受理报考材料审查时间,确认准考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三)10月10日核发准考证。 五、报考受理单位、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甘肃考区报名受理单位:甘肃省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址:兰州市兰工坪北街17号 联系电话:0931-2755219、2756832 联 系 人:任文芳、王生银 考场地点:甘肃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 其他事宜另行通知或电话咨询。 六、收费标准、免考科目及考试大纲 按照“谁发生、谁负责、不赢利”的原则,每人每科收取120元。参加2004、2005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者,其合格科目可免考。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相应科目。有关考试大纲事宜,可与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联系。 交通建设监理协会联系方法: 电话:010-85113181(业务部吕翠玲) 传真:010-85113183 电子信箱:cahwec@163.com 七、公路、水运各类资格报考科目表 申请公路工程监理各类资格应考科目表 报考者考前已有资格 | 申请资格 | 考试科目 | 监理 理论 | 合同 管理 | 经济系列 | 工程系列 | 综合 能力 | 公路工程经济 | 道路与桥梁 | 隧道工程 | 交通工程 | 部监理工程师 | 增项 | | | | 选相应科目1项 | | 部专业监理工程师 | 部监理工程师 | | | 选相应科目(已有工程系列专业资格者应选报经济系列专业科目1项、已有经济系列专业资格者应选报工程系列专业科目1项* | * | 部专业监理工程师 | 增项 | | | 选相应科目 | | 2002年底以前已获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 | 部监理工程师 | | * | * | 选相应科目1项 | * | 2002年底以前已获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 | 部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 选相应工程系列科目1项或经济系列科目1项 | | 无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资格 | 部监理工程师 | * | * | * | 选相应科目1项 | * | 主管部门批准资格 | 部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 | 选相应工程系列科目1项或经济经列科目1项 | |
注:带*号为必考科目 申请水运工程监理各类资格应考科目表 报考者考前已有资格 | 申请资格 | 考试科目 | 监理 理论 | 合同 管理 | 经济系列 | 工程系列 | 综合 能力 | 水运工程经济 | 港口工程 | 航道工程 | 机电工程 | 部监理工程师 | 增项 | | | | 选相应科目1项 | | 部专业监理工程师 | 部监理工程师 | | | 选相应科目(已有工程系列专业资格者应选报经济系列专业科目1项、已有经济系列专业资格者应选报工程系列专业科目1项* | * | 部专业监理工程师 | 增项 | | | 选相应科目 | | 2002年底以前已获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 | 部监理工程师 | | * | * | 选相应科目1项 | * | 2002年底以前已获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 | 部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 选相应工程系列科目1项或经济系列科目1项 | | 无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资格 | 部监理工程师 | * | * | * | 选相应科目1项 | * | 主管部门批准资格 | 部专业监理工程师 | * | * | 选相应工程系列科目1项或经济经列科目1项 | |
注:带*号为必考科目 甘肃省交通厅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