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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取消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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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http://www.mohurd.gov.cn/gyjsb/zy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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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取消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

好,这么看来,保留交通部的就更没指望了,还是都归口人力资源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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