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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关于延期监理服务费计算方面的紧急求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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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期3个月,合同监理费525728,延期监理服务期3个月,合同监理人数8人.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为依据计算延期监理服务费如下:  一、施工阶段监理服务人月平均费用=监理服务收费/施工阶段监理服务人月数=525728/(3×8)=21905.33 二、法规规定的每月工作日数:20.83天 三、附加服务工作日数:9月1月-8日:8人8天共64个工作日,9月8日至10月6日:2人28天,共56个工作日,10月6日至11月30日:1人常驻现场,共55个工作日,累计共计175个工作日。四、附加监理服务的费用=附加服务工作日数×中标时施工阶段监理服务人月平均用费与法规规定每月工作日的比值=175×21905.33/20.83=184034元。问题1:这样计算是否合理合法?公式全部是《公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08版)问题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人月数是指的月数?还是人数*月数,如果仅指月数:那我的监理服务费第一项计算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人月平均费用=525728/3吗?与后面的计算似乎又不符合逻辑?±þ‹0ßî^x~bbs.3c3t.comÃéÈ-•«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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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对监理程序细则不太了解,有待学习。±þ‹0ßî^x~bbs.3c3t.comÃéÈ-•«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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