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工程管理规则
施工材料管理
1. 材料计划管理
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部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地编制物资需用计划,计划应包括物资内容、数量,需用部位、时间等,对重点控制物资有特殊要求的物资应在计划中明确标注其质量或技术要求。
需用计划经项目技术主管审批后交器材部,器材部业务员汇总需用计划,根据工程供料特点,编制材料采购或租用计划,报项目部经理审批后交器材部实施。
2. 材料采购或租用管理
2.1. 零星及辅助物资采购或租用。
器材部业务员根据采购计划和租用计划,进行市场调研,推荐合格供应商名单,报器材部门领导审批后实施。
2.2. 重点控制物资,一般控制物资、特殊要求物资(即A、B、D类物资的采购或租用)。
由器材部牵头,质保、技术部门参加组成评价组,由项目部经理(或代理人)任组长,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名单确定后由器材部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参加进行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确定供应商,并签订供货合同。
对在工程投标时已签署意向书合同或业主已指定供货单位的物资,可直接通知有关供货单位供货,但在物资进货前要进行(源地)验证。
2.3. 紧急采购
对因施工急需,需要紧急采购的物资,经项目经理(代表人)同意后,可进入紧急采购程序,紧急采购物资在完成任务3日内补相关手续。
3. 材料验收、保管、发放
3.1. 材料验收
材料验收由器材部业务员组织工程部、技术部、质安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对材料数量、质量进行检验、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核对供货方的质量证明,合格证、发货单、合同及保证资料,检查材料外观等,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并办理验收记录单。对技术要求严格的材料,应会同生产厂家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若验收中发现问题,由器材部与供应商及时交涉,退换或索赔。
3.2. 材料保管
3.2.1. 材料保管要根据材料的性能和仓库环境条件,采取科学的保管保养方法,减少人为的质和量的损失。
3.2.2. 对进场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标识,凡经验收合格的材料要在货位醒目的位置悬挂“合格物项标识”标签,验收不合格或保管过程破损、变质、过期或功能减退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必须隔离保存,并在醒目位置悬挂“不符合物项标识”。
3.2.3. 对入库材料,要及时建帐和登记,保持帐、物、卡相符。
3.2.4. 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检查,查质量、查数量、查保管条件,查计量工具的准确性,查安全措施和保卫消防状况。
3.3. 材料发放
3.3.1. 材料发放,要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料要准确迅速.
3.3.2. 发料前,保管员要核对发料凭证,检查材料是否与凭证相符,核对无误后,将材料盘点准确后交给收料人员。
3.3.3. 工程上一些重要物资,要专料专用,未经项目经理和材料主管批准,不可任意发放。
3.4. 材料核算
3.4.1. 定额供料
依据分部分项工程量和施工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定额,由定额员计算,工程部长签发限额领料单,与施工令同时下达施工班组作为班组领料凭证和材料核算、业务核算、成本核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