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强作为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在申报延续注册过程中,隐瞒其已在另一个单位注册或受聘的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为加强注册执业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的有关规定,现对马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同时受聘于两个单位并申请注册的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受理其注册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予以公布,记入信用档案。
附件: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申报延续注册弄虚作假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4年9月4日
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申报延续注册弄虚作假人员名单 |
序号 | 姓名 | 申报专业 | 注册类别 | 所在省份 | 申报注册的企业名称 | 弄虚作假情况 |
1 | 马 强 | 建筑 | 延续 | 北京市 | 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 | 已作为注册二级临时建造师注册在北京市朝阳昊阳建筑工程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