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上半年公路工程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质监站:按照《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有关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厅质监字〔2008〕14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请各省站做好 2009年上半年公路工程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内容及方式(一)2009年上半年在建公路工程监督抽检数据及竣工项目质量鉴定情况。网上数据报送路径为:总站网站—省站用户登录—后台管理—数据报送—公路质量统计报表。文本报送表格参照《通知》有关要求,加盖公章后邮寄总站。(二)2009年上半年公路工程质量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监督基本情况、质量状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相关建议等。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报送,文本版加盖公章后邮寄总站。二、报送时间请于2009年7月10日前完成统计数据网上录入和质量统计分析工作,7月20日前将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文本资料邮寄总站。请各省质量信息联络员按照及时、准确的要求,督办完成报送工作。三、联系方式:宋波,010-65292703翁优灵,010-65292702数据报送系统技术支持:赵宪林,010-65292790邮箱:wengyl@mot.gov.cn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公路处(邮编:100736)质监总站(章)
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