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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交通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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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交通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安徽省交通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07-6-15 10:58:11 点击次数: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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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交运〔2007〕21号


  
各市交通局、12个试点县交通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省港航投资集团公司: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6〕117号)和交通部《关于交通行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交通节能工作的决定的指导意见》(交体法发〔2006〕592号),现就加强全省交通节能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    充分认识加强交通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
  交通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基础性产业,是能源消耗大户,必将成为节能领域的重要行业。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逐步加快,交通行业的基本装备和道路水路运输总量将迅猛增长,使用能源的总量和要求仍将继续增加。作为我国终端用能行业之一的交通行业,面对石油资源短缺、能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瓶颈的形势,交通行业必须把节能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战略任务,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确保我省“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实现,使我省交通行业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不仅是建设负责任行业的重要体现,也是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
  二、进一步明确交通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节约能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重点,以交通科技创新为动力,通过政策引导、标准规范、市场准入、监督管理、信息服务等手段,在全省交通行业进一步树立节能意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我省交通事业有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原则:坚持交通发展与节约能源并重;坚持加强节能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交通运输管理、推进节能科技进步、加大节能监督管理力度、健全节能保障机制及加强组织领导等措施并举;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坚持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到“十一五”末期,在我省交通行业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节能管理长效机制,形成管理顺畅、机制严密、考核到位的交通节能工作新局面,确保我省交通系统到“十一五”末期实现营运车辆、船舶百吨公里能耗下降20%的节能总目标。
  三、坚持交通发展与节约资源并重,全面推进我省交通节能工作
  (一)坚持建设节能型交通基础设施
  1、规划建设交通综合运输枢纽。
  强化交通基础建设的系统性、先导性,综合规划港口、公路站场及配套设施,在满足工程项目功能要求、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努力做到简洁实用,减少能源消耗,与生态环境相适应,使公路、水路交通与自然和谐发展。以发展物流中心和快速货运、集装箱运输为主,构建综合性运输枢纽,减少中转环节,努力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无缝对接”和“零换乘”。
  2、改善道路基础设施条件
  (1)优化路网结构。根据《国家高速公路规划》和《安徽省高速公路规划》,集中力量加快高速公路、国省道主干线等公路大通道建设,加大国省道技术升级、改建工程建设力度。开展路网布局、路面等级、交通标志设施等与汽车行驶耗油关系的研究,加强公路工程节能设计和公路节能评价规范的研究工作。按照交通量大小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我省公路网的路面技术等级,提高路面铺装率,减少等外路面比例。贯彻实施《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提高我省农村公路的通达、通畅度。
  (2)优化公路站场布局。建设以公路运输枢纽为龙头、一般性汽车客货运站(点)为辅助,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与其他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的公路站场服务体系。
  3、充分发挥水路运输优势
  (1)优化港口布局,根据区位优势、经济发展需求等,建立分工合理、大中小结合的港口体系。提高码头泊位专业化、规模化水平,更新港口生产设备,改善港口装卸工艺,加大对现有设备的技术改造力度,提高港口的生产能力和效率。
  (2)加强水运资源综合利用,合理规划,建设长江黄金水道,加大内河航道治理,全面改善航道等级结构,形成以高等级航道为主体的干支相通、通江达海的航道体系,促进我省水运发展。
  (二)强化交通运输节能管理工作
  1、调整公路、水路运力结构
  (1)道路运输方面。客运装备方面,进一步加快推广农村客运经济适用车型,提高客运装备水平,引导、鼓励发展高效低耗的新型运力。货运装备方面,积极引导和鼓励使用推荐车型,如柴油汽车、重型车、专用车和厢式车,逐步提高其在运营车中的比重,重点发展适合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的大吨位多轴重型汽车列车;推进拖挂、甩挂运输,提高牵引车利用效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积极的用能和节能优惠政策,引导全行业选用节能型车辆。
  (2)水路运输方面。限制技术落后、单位耗能高、环境污染大的船型,积极开发和采用节能新船型和先进动力系统,完成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全面淘汰京杭运河挂桨机船舶,在全省范围内淘汰水泥船、挂桨机船等落后船型,促进船舶技术进步和航运结构调整。充分挖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能力。优化运输船队的吨位结构,远洋、沿海船舶应大力发展集装箱船、滚装船,内河船舶向分节驳顶推船队和江海直达、集装箱内支线专业化运输船舶等各种节能船型发展。
2、推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发展
  (1)积极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努力建设综合运输体系。推动多式联运,加强公路运输、水路运输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协调,加快运输结构的升级和优化。
  (2)大力发展内河运输。充分发挥水路运输运量大、能耗低、污染小的优势,使陆上大宗、远距离货物运输向水上运输转移,做到宜水则水。重点开发利用长江、淮河、芜申运河、合裕航道等水道进行大宗货物运输。
  3、提升运输组织管理能力
  (1)合理控制运力增长,对于实载率低于70%的客运路线不得新增运力,发展高速公路与其他高等级公路相结合的网络化快速客运。加强货运组织和运力调配,提高货运实载率,特别要有效利用回程运力,降低空载率,鼓励汽车运输企业提供仓储、包装、运输等全过程一体化的第三方服务,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2)提升水路运输组织管理水平。加强船舶运力调控,抑制运力过快增长,避免造成运力过剩,引导航运企业优化结构,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合理组织货源,提高船舶实载率。针对重点物资和大宗货物,加强港口生产组织、协调,做好与公路、铁路等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工作。
  (三)大力推进节能科技进步
  1、积极研发推广交通节能新产品、能源节约与替代新技术。发展汽车节能技术。开展汽车燃料消耗不解体快速检测方法研究、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技术研究、汽车模拟驾驶器的研究、废旧轮胎翻新利用等。研究推广高效低能耗标准化运输车辆、内河运输船舶和动力装置,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开发和推广车用代用燃料和清洁燃料汽车。鼓励运输企业提高柴油车在运营中的比例。加强与我省航道整治规划相适应的节能型散装货船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发优秀节能船型,并引导行业选用节能型船舶。采用先进装卸工艺,逐步更新内河港口装卸装备。
  2、开展航道、高等级公路养护技术的研究,推广运输设备维修技术和操作人员培训,推广航标遥测遥控技术、公路沿线设施太阳能综合利用等新技术。积极开展沥青混凝土再生利用技术研究和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利用技术研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强山区公路建设环境保护与重塑研究、山区高速公路修建关键技术研究、皖西南高速公路网沿线沥青混凝土路粗细集料来源研究和山区高速公路路面结构与材料设计关键技术研究等。
  3、大力发展交通信息化。研究推广智能化数字交通管理技术和一体化运输技术。逐步实现智能化的交通运输、数字化管理,改善运营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交通网络的通行能力。
  4、加强交通重点耗能设备能源利用监控、监测手段和技术的研究开发,实现在用重点耗能设备能源检测便捷化、智能化。
  5、加强节能交流与合作。搭建交通节能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公布节能型运输装备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信息;组织交通企业交流节能工作经验。学习借鉴交通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开展交通节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四)进一步强化交通节能监督管理力度
  1、进一步建立完善行业节能监管体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要对重点用能单位和设备建立并实施严格的监控制度,组织研究编制指导本地区、本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和设备的科学用能指标体系,全面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2、建立有效的行业重点耗能设备的准入与退出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和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大油耗车辆、船舶不允许进入运输市场;营运车辆的年度审验率达到90%以上,强化车辆定期维护,按照行驶周期强制进行二期维护,减少车辆磨损,降低油耗。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节能降耗规定,加大对业内在用的重点耗能设备和运输工具的检查检测力度,对达不到要求和超能耗指标,以及国家强制淘汰的运输工具和设备,坚决退出运输市场。
  3、进一步规范交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重点耗能项目,必须进行节能篇的独立评估和审查,对未进行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上报、审批、更不得开工建设,要将工程的节能绩效列为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
  4、加强交通用能统计和监测。按照省政府和交通部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水路、公路、港口企业能源统计与分析制度标准和能源消耗统计报告制度。各地区、各单位也要建立能源消耗统计体系,逐步纳入节能目标考核制度中。
  5、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带头节能。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厉行节约,率先垂范,从决策计划、资源配置到日常管理,发挥行业表率作用。要建立节能资源的量化管理体系,从节约和利用资源、高效管理、绿色建筑、节能采购、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四、健全交通行业节能保障工作机制
  (一)加大节能资金投入。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大财政资金对交通节能工作的资金投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要为节能工作前瞻性、战略性、基础性研究及示范工程的推广提供资金保障和支持。 (二)制定行业节能规划。根据省政府和交通部的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在充分了解行业能耗水平的基础上,对照国内外先进水平,分析我省交通行业节能潜力。省厅将组织制定我省交通行业节能中长期规划。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厅直有关单位和重点交通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节能规划。
  (三)加强管理,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建立科学合理的节能激励和约束机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和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通过制定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在交通节能以及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推广使用等方面进行引导和规范。
  (五)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在全省交通系统加强建设绿色交通、节能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宣传,提高全行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节能意识和资源忧患意识;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节能培训工作,提高交通行业各类从业人员的节能意识、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尤其是对汽车驾驶员进行节能驾驶操作培训,并在驾驶员从业资格考核中增加节能驾驶知识的考核内容。
  五、加强交通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节能资金投入,建立相应管理机制、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建立健全交通行业节能管理体制,形成体系完整的交通节能管理网络。省交通厅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了厅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节能职责。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也要尽快建立完善相应组织机构,做到节能工作责任到人,切实推进节能工作步入一个新的台阶。
  (三)建立健全交通行业能源管理技术服务体系。在原有的基础上,调整布局,增设站点,加强交通节能监测机构的能力建设,使能源利用监测体系能够覆盖整个行业,为全行业提供节能技术服务。
  (四)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厅直有关单位和重点用能单位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节能目标和具体的考核方案,并将节能目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层层落实,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
  交通节能工作艰巨而复杂,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都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制定实施措施并狠抓落实,确保行业节能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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