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2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
工程师证书(新发证)的通知
根据交通运输部质监局关于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工作安排,2012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现开始发放(新发证),请2012年考试通过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获得试验检测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12号令)要求,严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程序,保证检测数据科学、客观、公正,不断提高试验检测业务水平,并按要求接受监督管理。
领证地点:乌鲁木齐扬子江路224号,交通综合执法大楼9楼,911室。联系电话:0991-5281723。
注意事项:本次发放的证书不包括“增项”及“高工免基础”人员证书,只有新发证。“增项”及“高工免基础”人员证书,待交通运输部质监局制作完成后,再次通知发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质监局
二〇一三年1月十四日
http://subsite.xjjt.gov.cn/zjz/show.aspx?ID=26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