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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价中标”现状与对策初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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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德友(阿坝州交通局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V°ÐH]KÀÜbbs.3c3t.com•0Tk¸$±”Ï

   目前,“最低价中标”已被一些地方工程施工招标普遍采用,由此产生的负面效应亦引起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低价中标不胫而走,且有逐步蔓延之势?应当采取什么措施遏制最低价中标,以维护工程招投标的正常秩序?笔者围绕这两个问题作了以下调查和探讨。V°ÐH]KÀÜbbs.3c3t.com•0Tk¸$±”Ï
 1 招标评标具体操作“缺章可循” V°ÐH]KÀÜbbs.3c3t.com•0Tk¸$±”Ï
    2001年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指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质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按照这一规定,公路工程因其自身的特性,施工招标应纳入“最低投标法”适用范畴。该规定第四十六条同时指出:最低价评标的前提是“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换言之,中标的先决条件首先要确保工程质量,又要在造价上同其他投标人相比较具备低价位的优势,两者缺一不可。就招标评标的规则而言,已是有章可循。V°ÐH]KÀÜbbs.3c3t.com•0Tk¸$±”Ï
    然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最低评标法”的实施已严重背离了这一法规的初衷,逐渐演变成了最省事不过的“最低价中标”。出现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有认识上的误区,即错误地把“最低价评标”与“最低价中标”等同起来,导致操作上的失误。但是,把最低价中标的根源仅仅归结于认识上的误区显然失之偏颇。事实证明,评标时没有成本价作为参照,评标方法缺少可操作性,规章上的缺失才是出现问题的最根本原因。V°ÐH]KÀÜbbs.3c3t.com•0Tk¸$±”Ï
    让我们用以下事例加以分析说明: V°ÐH]KÀÜbbs.3c3t.com•0Tk¸$±”Ï
    2004年,阿坝州某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在某地进行,招标业务由川内一家知名度较高的招标代理公司经办。该公司在招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评审”条款中写入了这样内容:“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前,发现投标人的投标价或主要单项工程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人的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对其投标价作单价构成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该投标价的合V°ÐH]KÀÜbbs.3c3t.com•0Tk¸$±”Ï
理性。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认为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竟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由此可见,这家招标代理公司的商务报价评审方式并无不妥之处,其精神实质亦符合七部委 12号令要求。但在进入实际评标时,业主和评标专家以及代理公司都在如何界定“最低合理报价”(即成本价)的程序上感到难于操作,因为此间完全没有一个能够说明问题的参照标准。在这样的情况下,再精明的评标专家亦不可能在评标过程中对工程所涉及到的诸如材料单价、市场运价等关键性问题进行全方位了解,评标过程实际上就成了资格预审后选取最低报价的过程。评标结果,低报价投标单位顺理成章地中标。经测算,中标总价为工程核定预算价的 80.3%,四成中标单位中标价只占合同段预算价的75%左右,有两个标段投标价仅为预算价的73%。究其原因,主要是投标单位为中标盲目削减工、料、机单位价格,因为压价幅度越大中标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尽可能地压低工程造价自然成了投标单位的首选方案。而公路工程的成本价应为预算价的80%左右,这就是说,四成中标单位中标价不及成本。为了保证建设工程顺利推进,业主不得不采取补救方式,要求中标施工单位将不足预算价80%的差额部分汇入业主帐户,此间又由于种种原因难于兑现。要切实保证工程的每个环节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从而促使建设工程完全达到设计及验收标准,其监控管理难度可想而知。这就给我们提出了“最低价评标”要不要设立成本价“红线”的问题,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恰恰暴露了招投标相关的配套措施还不完善,一些关键性措施尚处于缺失状态;如果答案是肯定的,由谁来设“红线”,具体怎样操作等一系列问题又当如何解决?笔者认为,具体操作“缺章可循”是当前招标评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V°ÐH]KÀÜbbs.3c3t.com•0Tk¸$±”Ï
 2 “最低价中标”负面效应不容忽视 V°ÐH]KÀÜbbs.3c3t.com•0Tk¸$±”Ï
    当前,建筑市场正处于发育时期,建筑队伍鱼龙混杂、良莠难辨已是不争的事实。市场供求“粥多僧少”使得众多建筑企业为争得公路建设市场一杯羹在“最低价中标”的势头下做出了“最低价抢标”的无奈抉择。而“最低价中标”又恰恰迎合了这种态势,如此极有可能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本来就不成熟的公路建设市场处于无序状态,同时形成不容忽视的负面效应。V°ÐH]KÀÜbbs.3c3t.com•0Tk¸$±”Ï
    ——投资少、承包风险大,工程质量难以得到切实保障。低价中标以后,施工企业将面临极大的承包风险,他们不得不千方百计减少工程的实际投入,尽量削减石料、钢材、沥青、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的实际用量。而在动辄数十公里的建筑工地上,业主和监理不可能对每一个施工环节进行实地监控,此间稍有疏忽,偷工减科,粗制滥造将不可不免。待检查时发现问题,即便强令返工亦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此极易造成重复建设,使初始投资的经济效益大打折扣,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也极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V°ÐH]KÀÜbbs.3c3t.com•0Tk¸$±”Ï
    ——低价中标,高价补偿,建设资金难以控制。由于赢利空间狭小,中标施工单位进场后往往挖空心思寻找设计上的缺陷,找出理由要求业主和监理进行设计变更,从而使自己有可能获取相对宽裕的利润空间。如果业主和监理此时没有足够的工作经验,抑或调查不到位,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效益得不到充分论证,设计变更过程将处于被动状态,特别是在工程量的计算上将出现漏洞,致使工程造价上升。整体上讲,将使建设资金投入失控。V°ÐH]KÀÜbbs.3c3t.com•0Tk¸$±”Ï
    ——大牌子、小队伍,工程管理难度加大。由于“最低价中标”基本上已是无利可图,真正有实力的建筑施工企业往往不愿意参加低价投标。阿坝州曾试图邀请在全州通县油路建设中表现良好的施工企业参加州内某公路改建工程投标,意想不到的是,这些施工企业在得知该工程是低价投标时,几乎异口同声地婉言谢绝,可见这些具有实战经验的施工企业对低价评标极有可能给自身带来的消极影响已经引起注意。V°ÐH]KÀÜbbs.3c3t.com•0Tk¸$±”Ï
    与此相对应的是,一些初具建筑经验的民间施工队伍和建筑工头对低价中标倒是情有独钟,他们往往同那些不愿直接参与低价中标的建筑企业达成协议,借用对方的牌子参与工程投标。一旦中标,只需向借出牌子的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便以该公司的名义进入建设市场,聘人员、租机械,临时凑成一支建筑队伍展开工程作业。由于管理经验的不足和技术上的不成熟,这些“大牌子、小队伍”的建施企业将给业主和监理对工程的管理带来极大难度。V°ÐH]KÀÜbbs.3c3t.com•0Tk¸$±”Ï
 3 强化约束机制,规范工程招投标运作 V°ÐH]KÀÜbbs.3c3t.com•0Tk¸$±”Ï

    低价中标客观上违背价值规律,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应当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笔者认为,要使工程招、投标步入良性进展轨道,除全面贯彻招、投标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外,建立一套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招标、投标及评标规章(细则)不可或缺,此间尤以确定评标“红线”为要,因为,没有这条“红条”作为参照,评标就不具有最基本的控制措施,失掉可操作性。V°ÐH]KÀÜbbs.3c3t.com•0Tk¸$±”Ï
    ——确定评标“红线”要因地制宜。不同地区的工、料、机价额受其市场供求关系的制约,不可能完全一致。确定评标“红线”时,要事前对市场进行必要的调查,不能因投资所限而不顾实际地一味压低工程造价。如果建设投资一时无法满足建设规模的实际需求,宁可少开工一段,也要力争做一段、好一段、成功一段。V°ÐH]KÀÜbbs.3c3t.com•0Tk¸$±”Ï
    ——评标“红线”由业主、专家和设计单位共同确定。评标“红线”的确定涉及到工程的方方面面,根本上讲牵涉到建设资金的合理性及经验效益问题。具体操作可在标书递交完毕并封存之后、公开开标之前进行。参加人员应在绝对封闭状态下进行操作,以切实维护工程招标的严肃性和合法性。V°ÐH]KÀÜbbs.3c3t.com•0Tk¸$±”Ï
    ——评标“红线”应是开标后商务评标的关键性依据。最接近“红线”的投标报价,应视为最佳报价,在其余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该报价应为中标价。V°ÐH]KÀÜbbs.3c3t.com•0Tk¸$±”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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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最低价中标”现状与对策初探

谢谢,辛苦V°ÐH]KÀÜbbs.3c3t.com•0Tk¸$±”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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