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如下:ê¯1È?ħbbs.3c3t.comJa\M÷"
①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建设单位和中标的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不妥。ê¯1È?ħbbs.3c3t.comJa\M÷"
理由:《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因此第45天不符合规定。ê¯1È?ħbbs.3c3t.comJa\M÷"
②双方另行签订一份监理费用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不妥。ê¯1È?ħbbs.3c3t.comJa\M÷"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题中降低中标10%,即属于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