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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报道:省道竟成“夺命”公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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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号,我们栏目报道了昌吉市六工镇沙梁子村村前省道竟成“夺命”公路的消息,报道中,村民提到希望能够增加一些安保设施,来减少事故的发生。节目播出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12号,乌鲁木齐市公路总段安排乌鲁木齐公路段的工作人员到这一路段现场查看。   针对村民们反映的情况,11月12号,乌鲁木齐公路段的工作人员来到这一路段现场勘查。   村民:“尤其是到晚上以后,车一少了车速放的相当快,没有这个安全设施。”   村民:“两面把探头放上,这样要减少些事故。”   乌鲁木齐公路段段长 江涛:“通过今天的勘察,应该说需要增设一些必要的标志,在下行线的位置至少要增设两块注意行人的标志和一块减速慢行的标志。”   然而,对于村民提到的安装电子警察固定测速装置,江段长说这不归他们管,得找负责这一路段的交警部门。由于沙梁子村归属昌吉,随后记者找到了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可是他们却说装不了。   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长兵:“我们也可以架设,但是我们这个电子警察可能会延伸到五家渠城区里,这样的话又违反了我们在2007年年底签订的关于代为行使公安交通管理管辖权的会议纪要。”   记者看到,这个会议纪要中第二条明确规定,鉴于两市的行政管辖区互有交叉,昌吉市行政管辖区六工镇沙梁子村所属的102省道,由五家渠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代为行使公安交通行政管理管辖权。   随后,记者又来到五家梁交警大队了解情况。   五家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缪祖明:“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由我们交警大队代管,而这个路行政辖区属于昌吉市管辖的。我们可以积极出面去协调,去做这方面工作,但是最终的落实还要靠乌鲁木齐昌吉市人民政府,还有五家渠的相关部门共同解决。”   看来村民的这个建议实施起来还真是有点难度。交警部门认为,安装电子警察虽然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长兵:“根本问题还是要靠所有的交通参与者去遵循我们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要想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的确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共同努力。
本主题由 爱心志愿者 监理 于 2012/3/3 18:37:39 执行 移动主题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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