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招标中的问题
为了适应公路建设发展的需要,自2002年1月开始,交通部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施行勘察设计招投标制度。近年来,随着安徽省高速公路建设步伐的加快,高速公路的业主为了提高设计质量,节约成本,对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也进行了招投标,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高速公路勘察设计的招标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匦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行。在《办法》中,对公路工程勘察设汁招标项目的范围、规模、内容和阶段均做了明确的规定,高速公路勘察设计的招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资格预审
在确定了招标方式后,对于公开招标的项目应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剔除资格条件不适合承担或履行合同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预审要求预审申请人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格要求和强制性履约标准,强制性履约标准主要是根据招标项目的工程概况,对申请人的业绩提出要求。例如在铜陵)汤(口)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招标中,考虑到项目所经地区的地势起伏较大,地形条件比较复杂,并且桥梁、隧道较多,其中还有特大桥梁和长隧道。在强制性履约标准中,要求预审申请人在近5年内完成了2条以上里程均在50公里以上山岭重丘区的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并完成过2座以上单跨跨径大于100米的公路特大桥梁和2座以上公路长隧道的勘察设计,这些标准对保证铜汤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起到了较好的控制作用。为了进一步保证设计质量,强制性履约标准中对工程设计人员也提出了资格要求,并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比较严格。在资格预审中,对预审申请人在进行项目的情况必须进行了解,如果申请人正在进行的项目设计周期与招标项目冲突,或者设计任务较多,很难保证招标项目的设计质量,在评标时,评标专家应慎重考虑。
2.招标阶段
资格预审完成后,业主可以向满足条件的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必须使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项目业主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勘察设计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相应技术规范,项目业主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项目的没计周期,有时一些外围工作(如地质灾害评估和地震危险性分析以及水保、水利、土地、矿产、林业、铁路、文物等行业所要求的评估分析等)也可要求设计单位承担,以保证设计工作的连续性。
在招标文件发售后,业主应当组织投标单位到项目现场进行现场考察,在现场考察中,业主应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中确定的项目起、讫点,互通立交和大型构造物的位置向投标单位进行说明,这可 使投标单位对项目的概况有一个感性的认识,也方便投标单位今后自行对项目现场的考察。
3.评标阶段
评标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和分析,从中找出最佳投标人的过程。在高速公路勘察设计评标工作中,主要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并根据评标意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是保证评标工作能够公正、顺利进行的关键,高速公路勘察设计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交通部从部专家库中抽取,业主派1—2名代表参加。
由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专家分散在全国各地、四面八方,在参加评标专家委员会之前,一般对具体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不甚了解,因此,在评标前,招标人应对招标项目基本情况进行介绍,以便能够使专家们做到心中有数。在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招标工作中,由于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严格,通常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也不多,一般为3—4家,所以,项目业主通常要求投标单位在正式评审前对投标文件进行陈述,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陈述提纲要求进行陈述,通常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在陈述结束后,专家们可以向投标单位的陈述人进行提问。通过陈述,评标专家能够对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内容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投标单位也可以向评标委员会表达自己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高速公路勘察设计评标工作采用双信封法,即先对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内容进行评审打分,再对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进行评审打分,最后进行综合评价,写出评标报告。
自开展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以来,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施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招标工作是在招标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对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招标。这就使得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设计单位占有明显的优势,无论是对招标项目的理解,还是基础资料的收集上。特别是近来高速公路的建设任务较急,招标文件往往给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也仅在一个月左右,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一些设计单位很难对项目做到较深的理解,影响投标文件的质量,这也使得招标工作的公平性受到质疑。
鉴于此种原因,安徽省尝试对高速公路的可行性研究工作进行招标,使投标单位处于同一个起跑线上,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对于长远来讲,应将勘察设计单位具有的政府职能(即前期规划工作)与企业行为分离,实行市场化运做。
2.目前的公路施工中普遍采用了监理制度,这对保证工程质量,维护业主利益起到了保障作用。但在现有的设计过程中,还未建立有效的监理制度,这就使得设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有的设计单位为了能够中标,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中都选用了本单位的业务骨干作为设计人员,但中标后,由于设计任务多,常常让别的设计人员参与设计,这既影响了设计质量,也是对工程业主不负责任的表现。
3.在进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作之初,一些专家认为,根据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的特点,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要以技术为主,勘察设计收费为辅,择优选定勘察设计单位。依据这个指导思想,《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办法》中将报价的分值仅定为10分(总评分100分),通常将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或下浮10%一20%作为评标基价,低于或等于基价的得满分,每高出1%时扣0.1分,这使得报价评分的差距非常小,几乎对商务和技术的评审结果没有太大的影响,对节约成本不利。
随着高速公路建设的发展,勘察设计单位的经验和技术都得到了大大地加强,特别是资格预审文件中,大多对设计单位的资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设计技术上差别不是太大,提高报价的分值对提高设计单位的管理水平,节约工程成本都有较好的效果。
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是公路建设的灵魂和质量管理的龙头。对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进行招标投标不仅仅是为了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的需要。对现有的招标办法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可以进一步提高设计质量和节约工程成本。
(作者 章逵 安徽省公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