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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桥跨坍事故对责任人处罚带来的思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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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桥跨坍事故64死4重18伤处理结果如下
  对路桥公司董事长陈志兵、总经理刘晓东、副董事长方联名和凤大公司董事长胡东升、总经理游兴富各按2006年度收入的80%罚款。仅仅是罚款!
对路桥公司道路七公司项目经理部经理兼安全部负责人夏友佳、道路七公司经理肖国强、路桥公司安全生产部副部长徐晓明、路桥公司项目管理部部长向海清、路桥公司总工程师陆尚武,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伟、副经理续莎薇、副经理高伏良、总工程师汤述、驻地高监李宏广吊销有关执业资格和岗位证书五位监理处理够狠的!
    对涉案追究刑事责任的夏友佳、肖国强、吴志华、游兴富、胡东升等5人以及追究行政责任撤职的陆尚武、刘晓东、陈志兵、汤述等4人,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比较而言,湖南省路桥公司与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是平级别公司,应当依法办事,同等对待处理.路桥公司道路七公司是具体施工单位,对事故的发生有直接责任应当依法重处才是.
  显而易见,对监理公司处理有点"显失公平"!所以,大家一定要在项目监理事务百忙之中学会保护自己!
最后编辑kiii 最后编辑于 2008-10-29 12: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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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凤凰桥跨坍事故对责任人处罚带来的思索

不狠一点,搞不好工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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