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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监理的认识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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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建设监理的认识问题G1£¶âD)ÏIªbbs.3c3t.comFZ©c§Ñ"óãy
  当前,无论是业主、施工单位还是监理企业内部都普遍存在着对监理工作的认识存在一些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G1£¶âD)ÏIªbbs.3c3t.comFZ©c§Ñ"óãy
  1.1对监理地位和角色的认识问题G1£¶âD)ÏIªbbs.3c3t.comFZ©c§Ñ"óãy
  (1)部分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是自己花钱委托聘请的,监理人员应该完全按照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去开展工作。这显然与国家和建设部有关法律、法规及通知精神相违背。监理单位应该是建筑市场中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监理人员应该以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处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问题,不得依附和偏袒任何一方。G1£¶âD)ÏIªbbs.3c3t.comFZ©c§Ñ"óãy
  (2)部分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就是检查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而对施工单位的其他工作和事情则无权干涉。然而,按照现行的法规和条例规定,监理人员有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有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有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有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开工审批的权力,有对施工测量成果、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审查的权力等相关权力。G1£¶âD)ÏIªbbs.3c3t.comFZ©c§Ñ"óãy
  (3)有人认为,监理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监工”,应该整天呆在现场,把主要精力放在按照规范和设计图纸保证具体的施工操作质量上。而事实上,旁站监督和检查只是施工监理工作中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手段,而不是监理的全部工作。监理的工作内容应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投资、进度三大目标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参建各单位间的关系协调。G1£¶âD)ÏIªbbs.3c3t.comFZ©c§Ñ"óã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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