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质监总站 â×´®öÂ8ÃDbbs.3c3t.comwÌÁîʼ£
经部公告(2007年第34号)的2006年第四批公路监理企业的资质证书正在制作中,监理企业可于2007年11月11日后与监理协会联系取证事宜。â×´®öÂ8ÃDbbs.3c3t.comwÌÁîʼ£
前来领取证书的人员应携带监理企业的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有甲、乙级监理资质的企业在领取新资质证书时,必须将原证书正、副本全部交回,否则经办人员有权不予办理证书领取事宜。â×´®öÂ8ÃDbbs.3c3t.comwÌÁîʼ£
联系人:桑雪兰、吕翠玲,电话:010—85113181。â×´®öÂ8ÃDbbs.3c3t.comwÌÁîʼ£
质监总站â×´®öÂ8ÃDbbs.3c3t.comwÌÁîʼ£
2007年11月2日â×´®öÂ8ÃDbbs.3c3t.comwÌÁî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