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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监理站、质监站关于开展征集“质监精神”和廉政格言活动的通知

2007-08-10  来源:福建省交通质监站
 
各设区市交通质监站,厦门港口质监站,省站各-支部: 根据交通部质监总站在开展“学树创”活动中提出的“要开展质监文化提炼和宣传活动。通过网上征集、座谈等方式提炼质监文化,并形成有行业特点、得到广泛认同且便于宣传的文字表述”要求,结合学习贯彻“一通百通 海西八方纵横”福建交通精神,以及廉政教育年活动、勤政廉政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安排,站-委决定在全省交通质监系统开展征集“质监精神”和廉政格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质监精神” 1、用语言精炼、寓意深刻的语句表述我省质监安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当好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卫士,推进交通又好又快发展中形成的质监精神的内涵与实质,并附上简要文字说明(300字以内); 2、能突出反映我省交通质监安监系统的行业特色和质监人形象,主题鲜明,内涵丰富; 3、有强烈的时代感,简洁、明了、琅琅上口。 (二)廉政格言 1、围绕交通质监安监廉政工作,体现时代特色和行业特点; 2、追求人性化、注入亲和力、增强感召力; 3、文字简炼、整齐、新颖、规范。 二、征集办法 (一)征集时间:8月10日—11月30日。 (二)征集范围:全省交通质监安监系统干部职工。 (三)各分站及省站各-支部应报送“质监精神”和廉政格言各五条以上,职工也可以个人名义直接参加评选。 (四)“学树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并将评选结果在交通质监网站公布。对入选作品的单位、支部及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各分站、省站各-支部填写参评表后可以挂号邮寄(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8层政工部,邮编350001)、传真(0591—87625320)或电子邮件(zjdj2004@126.com)方式报省站政工部(参评表见附件)。 三、活动要求 (一)统一认识。征集“质监精神”与廉政格言是结合质监安监行业工作特色,深入学习贯彻福建交通精神,开展交通质监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对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开拓进取,凝聚力量,加强廉政建设,树立团队精神,提高质监安监系统的文明形象,推动“学树创”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有着重要意义。各质监分站、省站各-支部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把征集活动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采取动员、讨论、各分站、省站各-支部先行筛选等方法,把征集活动作为广大干部职工接受教育,振奋精神,鼓舞士气,推进中心工作的过程。认真组织,积极参与,保证征集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三)认真总结。各分站、省站各-支部要将此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小结。活动结束后,省站“学树创”领导小组将进行情况总结通报。 二〇〇七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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