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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霖:五项措施推进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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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霖:五项措施推进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
  《中国交通报》 日期:200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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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9日,交通部召开推进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交通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副部长冯正霖充分肯定了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对下一阶段的治理工作提出五项明确要求。
    一是抓好检查评估,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对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成效不明显的要加强教育引导,督促“补课”;对涉及商业贿赂的人员,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对监管上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着重解决招标投标中的围标、串标、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问题,注意抓好新建项目的预防商业贿赂工作。
    二是加大查案力度,坚决惩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认真梳理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从中排查案件线索,从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新闻媒体的报道中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综合运用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等多种手段遏制和惩戒商业贿赂;加强查办案件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导,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准确适用法律和纪律,使大多数人受到教育,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惩治。
    三是深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逐步推行电子监察、网上审批等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围绕交通建设市场的准入、退出、企业资质管理、工程分包等方面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进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平台,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处置,并将结果纳入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体系。大力推广实施阳光工程,坚决防范和打击新建基本建设项目出现商业贿赂行为。
    四是做到“三个结合”,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治理工作要与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相结合,把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工作纳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统筹安排;治理工作要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教育广大干部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治理工作要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相结合,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按照-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领导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全面了解和掌握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信息的汇总、分析和报送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交通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驻部纪检组组长杨利民主持会议。河北省交通厅、江苏省交通厅、长江航道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治理商业贿赂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本报近期对三个单位的典型经验进行了连续报道)。部机关各司局、在京部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交通部机关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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